發(fā)表于:2016-12-16 10:53:56|來源:環(huán)球游報
本報訊(通訊員 張鵬翔 羅增福) 日前,大理州公安局交警支隊大保高速路大隊執(zhí)勤民警在太邑執(zhí)法檢查站進行路查時,一輛云E牌照的大貨車拒不服從交警指揮停車接受檢查,強行沖卡。執(zhí)勤民警將該車攔停后,準駕不符的駕駛人朱某竟然冒用他人駕駛證想“蒙混過關”,朱某的小伎倆被大保交警識破,受到了嚴厲的處罰,駕駛證也被記滿12分。
當日15時25分許,大保高速路交警大隊民警在太邑執(zhí)法檢查站進行路檢路查,當一輛云E牌照的大貨車進入民警的視線時,民警發(fā)現(xiàn)該車有加長改裝嫌疑,于是打手勢示意該駕駛人停車。但是該車無視民警的指揮,加大油門沖卡駛離了檢查站。民警立即將情況通報給了正在前方執(zhí)勤的其他民警對該車進行攔截。
該車在另一執(zhí)法檢查站被執(zhí)勤民警成功攔截后,民警要求駕駛人朱某出示駕駛證時,朱某稱駕駛證忘帶了。在民警多次要求下,朱某就讓他的朋友發(fā)了一張駕駛證的照片在微信上讓民警看。民警一看,微信上發(fā)的照片根本不是朱某本人。就在這時,朱某的手機微信上又收到了一條信息:“我的駕駛證沒有分了,你跟交警說說罰點款算了,不要扣分了。”看到這條信息,讓民警忍俊不禁。直到此時,朱某還拒不悔改,辯解說微信上發(fā)的這本駕駛證的照片就是自己本人。在民警嚴肅批評下,朱某才不敢再說手機微信上發(fā)的照片是本人。
與民警僵持了10多分鐘后,看實在躲不過去了,朱某才承認自己只有“C1”類機動車駕駛證,并將本人的真實姓名及身份證號碼報給民警。
隨后民警將朱某帶回大隊,通過網上核查,發(fā)現(xiàn)該車駕駛人朱某持“C1”類機動車駕駛證,屬于準駕不符。隨后,民警給朱某開具了《道路交通違法處理通知書》。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的相關規(guī)定,朱某將面臨罰款300至500元,可以并處15日以下拘留,駕駛證記滿12分的處罰。目前,該案還在進一步辦理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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