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(fā)表于:2018-05-31 20:30:45|來源:環(huán)球游報
通訊員 寧春云 王建安
日前,澄江縣公安局右所派出所偵破了一起盜竊案件,盜竊者是一名27歲的小伙,而要求警方將小伙輯拿歸案的竟是的他的親生父母。
3月24日,家住玉溪市澄江縣的村民年老漢來到澄江縣公安局右所派出所報案,稱他的銀行卡放在家里不見了,卡內的23500元錢也被取走了。經過調查,民警發(fā)現取走年老漢卡內錢的人不是別人,正是年老漢27歲的兒子年某。當民警將這一情況告訴年老漢后,令民警意外的是,年老漢要求民警依法處理其子盜竊行為。
為慎重起見,民警告知年老漢回家與家人好好商量,需要公安機關追究其子責任的話,帶著家人來公安機關進行說明。第二天,年老漢與妻子來到右所派出所,以書面形式要求公安機關立案處理其子盜竊一案。
民警對年老漢夫婦堅持要求嚴懲其子盜竊一案大為不解,在民警追問下,夫婦倆告訴民警,其子染上賭博惡習,2年多來,夫婦倆已幫其償還賭債9萬多元,但其子惡習難改,賭癮難斷,這次又盜走家里僅剩的2萬多元錢,準是拿去賭博了。夫婦倆說,虎毒不食子,這樣做,內心也痛苦,也無奈。希望通過法律的制裁,兒子能明白父母的良苦用心。
5月5日,右所派出所將潛逃在外的年某抓獲歸案。《關于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》第八條 “偷拿家庭成員或者近親屬的財物,獲得諒解的,一般可以不認為是犯罪;追究刑事責任的,應當酌情從寬。”年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秘密竊取他人財物,數額較大,其盜竊父親財物的行為未獲得家庭成員諒解,右所派出所遂以涉嫌盜竊罪對年某刑事拘留。5月14日,經澄江縣人民檢察院批準,澄江縣公安局右所派出所對年某執(zhí)行了逮捕。

(文章來源環(huán)球游報6月1日A5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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